交局限年底前换是假消息!
陆路交通局并未强制规定,旧车卡须换成车辆拥有权证件(VOC),同时更换车卡至车辆拥有权证件也免付费。
社交媒体传出一则消息,指车主须赶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,将旧车卡(geran)更新为车辆拥有权证件,否则明年1月1日或之后才更换,则须付50令吉更换费。
转换VOC 免付费
大马陆交局昨日发文告,证实此时是假消息。任何车主可自愿性选择,是否将车卡换成车辆拥有权证件,同时是免付费的措施。
文告说明,该局将会在车辆拥有权证件取代车卡措施第三阶段完成后,才会公布上述自愿性新旧车卡更换的日期。
“陆交局只会向遗失车辆拥有权证件、更换车辆资料或其他事务的车主,征收50令吉费用。”
另外,玻州陆交局公关达米兹说,目前该局已采用网上申请,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,新旧车主无需附上车卡或车辆拥有权证件也可完成手续。
他说,该局从2016年6月1日开始,落实车辆拥有权证件取代车卡措施,不过此前所持有的车卡仍有效,车主并不需要刻意到陆交局去办理更换手续。
“上述消息有误导成分。无论是车卡或车辆拥有权证件,都是合法的。”

完整文:sinche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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